法律常識
男女下半身赤裸躺床上 通姦無罪

【聯合報/記者張念慈/報導】 2011.05.27

新竹縣32歲何姓男子與蔡姓女同事,去年1月被老婆抓姦,當時兩人僅著上衣,下半身赤裸躺在床上,何否認通姦辯稱當天下雨淋濕褲,跟蔡女借租屋處盥洗,見蔡女睡著才鑽到被窩捉弄她;蔡女辯稱自己有裸睡習慣,當天睡著,不知何男為何鑽到她被窩。

法官勘驗光碟,發現兩人雖赤裸下半身,但並未拍攝到性交畫面,現場也找不到衛生紙、精液、保險套等證物,無法證明兩人發生過性關係,依罪證有疑、利於被告的法則,判兩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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