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常識
停職處份 NCC:不接受 將尋求法律救濟

2007/04/10 12:00

NCC對於行政院將兩位委員停職的處分,做出了初步的回應,NCC表示,行政院的處分已經牴觸司法院大法官第613號的解釋,也違背人事行政所應遵循的正當法律程序,NCC不會接受,將會循法律管道尋求救濟。(張德厚報導)

針對行政院將NCC委員吳忠吉和劉孔中兩人停職,NCC今天上午召開緊急會議,並且做出了初步回應,NCC副主委石世豪指出,行政院所做出各點處分,不但牴觸司法院大法官第613號的解釋,而且與行政院自己所訂的「獨立機關與行政院關係運作說明」也前後矛盾,NCC對於行政院的懲處不會接受。將會循法律管道尋求救濟。石世豪:『各點處分及改正事項,不但牴觸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意旨,與行政院多次修正而終於去(95)年10月31日定案之「獨立機關與行政院關係運作說明」前後矛盾,甚至違背人事行政所應遵循之最低下限正當法律程序要求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委員將循法律管道尋求救濟。』

對於民進黨團要求NCC副主委石世豪辭職下台,石世豪也表示,雖然當初他是由民進黨所推薦,不過他並非民進黨員,因此對於民進黨的要求,他不會回應。

NCC也再次強調,NCC是透過人力外包公司去聘任吳忠吉和劉孔中兩位委員的親屬擔任NCC的司機,去年政風單位就已經完成相關的調查,一切合法,絕對沒有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。

對於行政院的懲處,NCC也將在下午3時半召開記者會,向全體國人說明事件的完整經過以及NCC的立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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