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專家論述

婚後發現是悍妻 男決定訴請離婚

2015-11-18

一名張姓男子,透過友人介紹,到大陸娶了一名劉姓女子當作妻子,並於前年五月間辦理結婚登記,三個月後,劉女來了台灣一同生活,當時,張男以為自己引頸期盼的美好日子終於來臨,但他沒有想到,劉女竟會開始無故離家,甚至還會呼他巴掌對其家暴,致使張男報警處理申請保護令,不過最後因實在無法繼續忍受劉女魯莽行為,因而決定到法院訴請離婚。法院審理時,劉女承認自己確實有離家且還對張男家暴,但兩人感情早已不好,分房睡達半年,並無法良性溝通,而法官則認為兩人婚姻難以維繫,再加上劉女原本答應要離婚,最後卻因離了婚無法繼續留在台灣,才拒絕張男要求,因此判定兩人離婚確定。

徵信社申訴管道婚姻糾紛協調專家論述

雖然張男透過友人認識到一名劉姓女子,並娶其結為連理,但是,人在生疏的情況下,所有的個性及外表都是能夠隱藏的,因此,徵信社申訴管道認為,即便是熟識的人介紹認識的,最好還是先行了解了解對方的個性後,才與其結為連理,否則婚後才發現對方並不是當初所認識的那樣,那豈不是浪費時間又浪費金錢嗎?就像這則案例中的張男一樣,娶了劉女當作妻子後,卻發現到其極為飆悍,根本非為自己當初所認識的一樣,甚至還於婚後遭受劉女家暴,而張男,不僅浪費時間和劉女共存一段日子,甚至還浪費了當初結婚的所有花費,倘若,他能夠將花於結婚上頭的錢,在結婚前投資於婚前徵信上,那麼,他就能夠提早知悉對方的真面目,為其省下為數不少得結婚費用,豈不是一件很棒的事情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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