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專家論述

KTV舉辦婚禮 無法認定婚姻關係存在

2015-11-19

一名張姓男子和黃姓女子陷入熱戀,但因家人反對,兩人竟跑到KTV開包廂,並在兩名朋友見證下,完成結婚儀式。不料,張男事後因母親介紹,並結識到另名王姓女子,兩人便步入禮堂結婚。直到去年十一月間,黃女因故和張男發生爭吵,才決定依重婚、傷害及妨害名譽罪對張男提出告訴。

檢方調查時,發現到雖然張男和黃女舉辦婚禮時有證人在場,但由於是在密閉空間內,再加上沒有宴客及張貼囍字等,並不構成公開儀式條件,因此將重婚罪駁回,至於其餘告訴,在開庭審理期間,兩人已經私下達成和解,所以本案最終判定張男不起訴處分。

外遇調查感情糾紛協調專家論述

依據我國民法,在民國九十七年前,結婚均都是儀式制,意指,以往的婚姻只要有公開儀式及兩名以上證人,兩人婚姻就算是有效,不過在修訂法條後,除了公開儀式及兩名以上證人外,兩人還得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這場婚姻才算數。不過外遇調查在偵辦過這麼多案例後,發現仍有許多人不了解,以為婚姻像是以往那樣,只要有宴客,邀請親朋好友前來參加,收收紅包,就算是合法的正式夫妻,因而忽略了需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這一點,所以,有鑑於此,外遇調查的法律諮詢服務,就是要為這些不清楚法律的人們,來解決其心中的疑惑,幫助其了解現今的法律,以便日後遇到問題時,不至於遭受欺騙。只要您願意,外遇調查就願意幫助您,為您解開您心中的任何疑惑,為您解決您在生活上遇到的任何困難,歡迎您,立即撥打服務電話進來,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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